来源: 发布:2016-11-04 阅读量:
根据研字〔2016〕72号文件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 “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现要求我院2014级工程专业学生填写2016校级评选推荐表和陈述报告(见附件材料),并找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签字,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、陈述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(各类实习实践成果证明材料,包括获奖、专利、论文及其他成果等)一并提交至院办42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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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4日